石浦井水节水灌溉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 07- 31 浏览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浦井水节水灌溉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8]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市县财政补助、收益单位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浦井水

工程造价:约98万元

建设规模:节水灌溉面积350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节水灌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入围2017年—2018年度象山县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预选承包商库。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①报名的投标企业及拟派的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在信息发布前已经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相关信息;

②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拟派的从业人员信息、在建项目信息已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http://js.zjwater.gov.cn)上登记相关信息。

3.3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名须提供投标报名资料。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象山商会大厦东侧主楼24层)招标代理部。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证书;

以上1-4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报名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前的为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象山商会大厦东侧主楼24层)招标代理部持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

形式2: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月/日/时/分,地点为石浦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镇小型工程交易平台(石浦镇凤栖路138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ctbny.com/col/col115120/index.html)、宁波招标投标中心链接(http://www.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许工

电话:17857372342

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象山商会大厦东侧主楼24层

邮编:315700

联系人:蒋赛赛

电话:0574-65763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