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司法局一月份工作小结和二月份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8-03-0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月份工作小结

完成元旦值班工作;完成县级部门平安综治考核工作;完成年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考核工作;完成科室、司法所年度考核及干部“双排”考核工作;完成新一轮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完成2017年度干部任职考核测评工作;完成2017年度部门决算工作;完成事业单位人员年报;组织召开象山县人民调解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开展协会成立的第三阶段工作;做好全县2017年度下半年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通报;做好人民调解案例的收集及上报工作;制定了2018年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行事历;完成了2017年第四季度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报告及通报工作;指导丹西、涂茨、鹤浦等司法所开展了异地社区服刑人员走访工作;指导丹东司法所启动了象山县衣重生公益中心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模式;组织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业务培训;组织业务干部赴宁波海曙区司法局观摩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牵头县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召开了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会议;并对2017年第四季度社区矫正协管员的辅助性工作给予了经济补贴;对2017年度社区矫正协管员的业绩表现进行了评分考核;市普法办对我县开展普法工作考核;完成对镇乡街道及部门普法考核并将结果报送县考核办;走访联系镇乡街道,调研2018年普法工作;启动2018“法治象山”楹联大赛征稿活动;选聘了28名律师为律师调解员,认真落实了甬中法[2017]12号文件精神;对全县8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了2017年度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并迎接市局抽查考评;安排了46名律师和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值班;贯彻落实甬中[2017]66号文件精神,提请政法委牵头,和法院、公安局看守所协调援助律师进法院、看守所提供法律帮助事宜;召集综治办、民政局、残联、农办等单位召开象山县法律援助户确认工作的总结会议;安排2018年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劳动仲裁院及法院的值班工作;召开中心工作例会和业务学习会,专题学习《民法总则》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做好农民工欠薪讨薪专项活动,联合公安、法院做好先调后援工作,快速解决劳资纠纷;上报一月份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月份简报;做好综合食堂年底经费结算。

本月共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咨询439人次,其中来访咨询366人次,来电咨询73人次,接待涉法涉诉信访117,涉及351人次。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1起,涉及金额达92.04万元;成功调解交通事故案件5起,涉及金额达314万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7件,其中民事援助案件209件,共挽回经济损失达249.7万余元,刑事援助案件38件;全县八家律师所办理各类案件214件,业务收费193.73万元;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务307件,收费19.62万元;三家法律服务所办理各类案件81件,业务收费36.91万元。

二月份主要工作安排

1、做好春节值班安排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2、做好2017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3、做好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4、做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5、做好2017年度公款存放情况统计工作(沈海成、办公室);

6、对2017年度评选出的县一二级人民调解员进行发文,并召开表彰暨座谈会(徐邦春、基层科);

7、做好年底农民工讨薪劳动争议案件的撰写和宣传工作(徐邦春、基层科);

8、走访调研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徐邦春、基层科);

9、做好人民调解案例的采集(徐邦春、基层科);

10  起草、制定2018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张健、矫正局);

11、组织司法所开展春节和两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安全大排查活动(张健、矫正局);

12、组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迎春维稳送温暖活动(张健、矫正局);

13、部署开展社区矫正终止对象的档案整理及移交工作(张健、矫正局);

14、指导各镇乡街道开展3月份法律咨询活动(高素贞、宣教科);

15、筹备县普法联络员会议(高素贞、宣教科);

16、筹划2018年全县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高素贞、宣教科);

17、做好各类优秀集体、个人上报工作(马宁、法管科);

18、走访八家律师事务所(马宁、法管科);

19、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上报工作(马宁、法管科);

20、继续做好农民工欠薪讨薪调解、援助工作(徐邦春、法援科);

21、迎新春制作更新中心宣传橱窗内容(徐邦春、法援科)。

 

二○一八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