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局拟批象山县大塘港管理处(法定代表人叶建平)在大塘港水库取地表水,用于石浦镇门前塘水产品加工,年取水量为110万立方米。现在向社会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18年2月9日前向象山县水利局提出。
联系人:童社会;联系电话:65762743。
象山县水利局
2018年1月29日